澳洲父母注意!掏钱给孩子买房?小心人财两空!(组图)
吃力不讨好
帮子女买房,可能是澳洲父母帮助他们快速积累财富最有效的方式之一。
今年5月的联邦预算案保留了家庭自住房免税政策,也让买房的财富优势更加明显。
有分析显示:
如果父母拿出10万澳元帮助子女买房,在其整个职业生涯中,最终可能带来高达200万澳元的财富增长。
但 “父母银行” 一旦操作不当,后果也可能非常严重。
特别是很多家庭觉得都是一家人,给钱、借钱、一起买房或盖房时,往往只是口头说好,没有签署正式协议。
一旦婚姻破裂、家庭反目或者有人突然去世,当初的几十万澳元究竟是赠与、借款还是投资,最终可能只能交给法院判断。
而最后的结果,往往是一地鸡毛...

过去几年澳洲法院审理的5起案件,就揭示了家庭内部财务安排中最容易踩中的几个坑。
第一起案件Han v Han涉及一笔高达470万澳元的 “父母借款” 。
Han称:
父母早在他2018年结婚前就已陆续借给他约470万澳元。
因此2021年离婚时,他希望这笔债务不要被计入夫妻财产分割。
虽然法庭收到了一份2004年的190万澳元借款文件,但问题在于,过去16年里,Han从未定期还款,父母也没有要求他支付利息或还款。
法院因此认为: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这是一笔真正会被执行的债务,最终仍将其计入夫妻财产池。
夫妻共有740万澳元资产,其中妻子获得25%。
Han随后上诉,但仍然败诉。
这个案件的教训很简单:如果说是贷款,那就必须真的像贷款一样执行,包括定期还款,并留下银行流水和正式记录。

第二起案件Cook v Alderson,则涉及越来越常见的 “父母出钱换养老住房” 安排。
2015年,67岁的Bonnie Cook帮助女儿Shannon Alderson及其伴侣,在黄金海岸购买一套价值85万澳元的住宅。
双方约定:Cook出资帮助买房,同时承担把车库改建成granny flat的费用,自己则可以终身免费住在那里,但不拥有房屋产权。
为了完成这一安排,Cook卖掉自己在新州的房子,拿出约11万澳元作为购房款,又花费约16万澳元改建granny flat,并于2017年入住。
然而几个月后,母女关系就开始恶化。
到了2023年,Cook最终搬离了房产。
Alderson后来提出支付25万澳元,但法院最终裁定Cook有权获得约42万澳元,其中包括她实际投入的约27万澳元、12万澳元的终身居住权价值,以及利息。
这个案件说明:越来越多父母正在用一生积蓄换取住房和养老保障。如果这种安排没有白纸黑字写清楚,一旦家庭关系破裂,法院只能在多年后重新猜测所有人当初到底是怎么想的。

第三起案件Koprivnjak v Koprivnjak,则说明了另一个常见问题:父母认为自己是在投资,子女却认为父母只是在借钱。
2011年,John Koprivnjak拿出7.5万澳元,帮助女儿Natalie在新州Shoal Bay购买房产。
之后几年,他又陆续出资装修,并每月支付1400澳元帮助女儿偿还房贷。
但父女关系后来恶化。
房产于2020年出售后,John将女儿告上法庭,称自己当初贡献了7.5万澳元购房款,因此实际上拥有25%的房产权益。
法院没有接受这一说法,认为从John自己提供的文件来看:双方真正的意图是父亲向女儿提供贷款和其他经济帮助,但房产的法律和实际所有人都是 Natalie。
最终,法院裁定Natalie需要连本带息偿还父亲的贷款,剩余售房款则归她所有。
如果双方当初就签署书面协议,明确这7.5万澳元究竟是贷款,还是换取房屋产权的投资,整个诉讼可能根本不会发生。

第四起案件Khoury v Khoury则说明:一旦有人突然去世,原本建立在亲情和信任上的口头协议,可能瞬间变成一场遗产大战。
Jason和Tony Khoury兄弟长期一起经营水果店,关系一度非常亲密。
2013年,两人共同贷款73万澳元,在Jason名下的一块土地上建造一栋duplex,兄弟两家各住一边。
但两家人入住后,关系逐渐恶化。
2023年12月,Tony突然去世,年仅43岁,而且没有留下遗嘱。
随后,Tony的遗孀代表其遗产,主张拥有整栋duplex的两套房产。
经过两年诉讼,法院最终认定兄弟之间存在 “constructive trust” ,因此房产出售后,Jason有权获得相应份额。
这起案件说明:非正式协议往往一直有效,直到有一天它突然失效。如果当初签署正式协议,并及时更新遗嘱,很多问题都可以避免。

第五起案件Parkas v Shankar,则给那些认为 “我没出钱,但我出了力,所以也应该算一份” 的家庭成员敲响了警钟。
2010年,姐妹Sneh Lalas Parkas和Kiran Shankar以24.5万澳元在悉尼Blacktown购买一块土地,准备建造一栋duplex后出租。
项目于2013年完工,但双方后来因为出售房产和共同账户支出等问题关系破裂。
两套房产最终于2025年以156.5万澳元售出,扣除相关费用后的约85.8万澳元售房款被暂时存入信托账户,等待纠纷解决。
Shankar一家要求,在剩余资金平分前,应先向他们支付约26万澳元,其中包括Shankar丈夫投入的1150小时劳动,以及约9.8万澳元的直接经济贡献。
法院认可了部分实际金钱支出,但没有为1150小时的劳动支付任何补偿。
法院认为:这部分诉求本质上是对个人劳动和技能的索赔,而这些工作当时并没有实际收费,因此不能获得补偿。
这个案件给所有通过 “出力” 而不是直接出钱参与家庭房产项目的人发出了警告:如果没有合同,在发生纠纷时,这些劳动的法律价值可能是零。
这5起案件背后最重要的教训其实非常简单:提前花钱把协议写清楚,远比日后上法庭便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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